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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队 17
年,陕西交通征稽系统年年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交通规费征收任务,累计征收各种交通规费和车辆购置税 200
多亿元,为陕西的公路养建事业提供了大量资金,为陕西的交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。同时,全系统 124
个交通征稽单位全部建成县(区)级以上文明单位,其中创建全国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 1 个,省级文明示范单位 6
个,省(部)级文明单位 34 个。征稽局曾连续三次被交通部、国家人事部命名为全国交通系统双文明建设先进单位, 13
年受到省政府通报表彰,连年受到省交通厅奖励。 1991 年被省委、省政府命名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; 1995 年、
2002 年、 2003 年三度被交通厅和省委、省政府分别命名为“创佳评差”活动最佳单位; 1996
年被交通部评为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管理先进单位; 1997 年被省委、省政府命名为陕西省先进集体; 2000
年被省政府命名为陕西省法制工作先进单位; 2003
年被交通部授予全国交通系统文明行业光荣称号;2004年“五·一”前夕,陕西省交通厅征费稽查局荣获全国“五一劳动奖状”殊容。全系统涌现出一大批模范先进人物,其中有 2
人被命名为全国“五一”劳动奖章获得者, 11 人被命名为省、部级劳动模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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