陕西省交通厅征费稽查局是全国道路安全管理体制改革后,经省人民政府批准,于 1987 年 9 月 1 日正式组建成立。全局下辖 10 个征稽处, 113 个征稽所,现有职工 2200 人,负责全省公路养路费、客运附加费等交通规费的征收管理和车辆购置税的代征工作。实行以条为主的管理体制。  
局长:丁家琛
副局长:李信 李安 陈拴会
纪检组长:郑进雄
工会主席:曹志敬

 

 

   
 
     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》、《陕西省公路养路费征收条例》、《陕西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暂行条例》,负责征收管理全省的机动车辆公路养路费、客运附加费(以下简称交通规费),代征除西安市以外的其他9个市(地)的车辆购置税。  
 

 

 

   
 
     根据“取之于车,用之于路,服务人民”的宗旨,各级交通征稽单位征收的交通规费主要用于全省已建的公路、桥梁、涵洞、汽车站(场)及其附属设施的养护、维修、改造和在建的高速公路,一、二、三级公路、桥梁、涵洞、汽车站(场)及其附属设施的投资。同时也是我省公路交通建设向世界银行、国内银行贷款、融资的主要资本金。  
 

 

 

   
 
     全省交通征稽单位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,征收的交通规费每天交存当地的专户银行,定期足解缴省交通厅;开支的各项经费由省交通厅按照预算分期划拨。同时在交通规费征收环节上,对外制定“六公开”(公开征费法规政策、公开征稽工作部门设置和工作人员照片、姓名、职务和岗位职责,公开征费工作程序和征费方法、公开减免养路费的原则和审批结果,公开征费标准及收费时间、公开上路稽查项目、违章处罚标准)“两监督”(内部监督、社会监督)制度,对内实行权、钱、帐分离制度,上路稽查集体统一行动,处理违章车辆会议研究决定,设置了123部监督举报电话,聘请了640多名义务监督员、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,形成了既紧密衔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。

洪峰副省长在交通厅乌小健厅长
的陪同下视察征稽局机关工作

 

 

   
 

局领导在领奖时合影

交通征稽人员正在进行
稽查指挥动作训练

交通稽查人员正在上路稽查
逃缴规费车辆

   建队 17 年,陕西交通征稽系统年年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交通规费征收任务,累计征收各种交通规费和车辆购置税 200 多亿元,为陕西的公路养建事业提供了大量资金,为陕西的交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。同时,全系统 124 个交通征稽单位全部建成县(区)级以上文明单位,其中创建全国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 1 个,省级文明示范单位 6 个,省(部)级文明单位 34 个。征稽局曾连续三次被交通部、国家人事部命名为全国交通系统双文明建设先进单位, 13 年受到省政府通报表彰,连年受到省交通厅奖励。 1991 年被省委、省政府命名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; 1995 年、 2002 年、 2003 年三度被交通厅和省委、省政府分别命名为“创佳评差”活动最佳单位; 1996 年被交通部评为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管理先进单位; 1997 年被省委、省政府命名为陕西省先进集体; 2000 年被省政府命名为陕西省法制工作先进单位; 2003 年被交通部授予全国交通系统文明行业光荣称号;2004年“五·一”前夕,陕西省交通厅征费稽查局荣获全国“五一劳动奖状”殊容。全系统涌现出一大批模范先进人物,其中有 2 人被命名为全国“五一”劳动奖章获得者, 11 人被命名为省、部级劳动模范。
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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